成都某小区跃层一米三,开发商为何推出奇葩户型?

大多数人在购房时采用的都是开发商统一的合同,购房人也很少仔细研究条款,“闭眼签”成为维权难的主要原因。

成都某小区跃层一米三,开发商为何推出奇葩户型?

近日,成都一小区的精装房跃层仅一米三的新闻上了百度热榜。据了解,在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精装跃层交房,但实际收房时,跃层部分高度仅为一米三,且楼梯固定不紧,螺丝可以手动拧下。

目前,业主们已经已经向当地住建局以及市场监管局反映此事,相关部门也已经介入调查。这不是第一次出现“奇葩交房”,从一米二宽的卧室到厨房门正对电梯井,开发商枉顾业主利益的事件层出不穷,究竟为何?

合同漏洞,开发商合法避责?

在成都的一米三跃层事件中,合同是最大的漏洞,据业主反映,合同中并没有对层高的明确规定,而在业主们提供的一张开发商的宣传资料上,却写着精装跃层,3.9米挑高客厅的字样。

成都某小区跃层一米三,开发商为何推出奇葩户型?

图片来源:网络

业主现场测量,地板到天花板高度只有3.7米,但在层高的解释上,开发商往往采用的是净高加楼板厚度的测量方法。所以,开发商宣传的3.9米层高,细究起来也并不构成虚假宣传。尤其是,宣传单页上往往会有“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的字样,很难成为维权的有力证据。

从合同上来看,开发商并没有违反合同规定,这是很常见的利用合同漏洞逃避责任的例子。法治社会,白纸黑字的合同就是最可靠的证据,但往往合同条款都是有利于开发商的,业主在维权时总是难以成功。

完全可以预见,在成都这次一米三跃层事件中,因为合同中并没有明确层高,开发商实际上并不构成违约,最终只能业主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费用。

刘女士在家乡市区购买了一个本地开发商的楼盘,交房时发现开发商承诺的小区环境根本不达标,宣传册里的大理石地面一律换成了廉价小红砖,当初承诺单元步梯是铺设瓷砖,现实情况却是水泥面,当初宣传的市直小学,也“摇身一变”成了区直小学。

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得到的答复却是交房标准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负责人表示自己对于前期宣传毫不知情,而当初的置业顾问均因各种原因已经离职,业主们的要求为合同外的内容,不排除为置业顾问为了业绩而私自做出了虚假承诺,属于置业顾问个人行为。

而在业主们沟通不成集体索要说法时,不仅遭遇保安喷辣椒水。开发商还表示也在向有关部门反应,积极维护集团利益。

说到底,开发商在面对业主维权时有足够的底气对抗,还是基于合同条款的漏洞。大多数人在购房时采用的都是开发商统一的合同,购房人也很少仔细研究条款,“闭眼签”成为维权难的主要原因。

维权难,开发商有恃无恐

奇葩交房事件层出不穷,但少有维权成功的例子。即便是烂尾这样的大事件,业主们也很难获得合理的解决方案。

据统计,中国每年平均25套房子交易中,就有1次要上法庭。在对抗开发商和中介的过程中,70%的业主在没有律师参与的情况下,都以失败告终。

维权难,不仅难在购房合同漏洞,业主们无法团结一致也是一大重要原因。

曾经有一个小区,交房时被告知因实际交房面积大于合同面积,需要补缴房款才可以拿房。三百多户业主中,有的图清净,愿意补足房款,也有的不着急拿房,就等着,如果有维权的,可以搭个便利。好在业主群里有热心人,行动力也强,组织维权团队,请律师,约定维权成功后把利益的20%拿出来奖励团队。

最终的结果是受益于专业律师,维权成功,所有业主都受益了,但是没有人愿意拿出20%的利益来奖励维权团队。后面的结果可想而知,小区在居住过程中出现的电梯运营问题、物业乱收费问题等,再也没有人出面维权。

曾经轰动一时的昆明“别样幸福城”烂尾案,道尽了维权路上的辛酸。烂尾多年,业主们频繁向各级政府和住建部门反映情况,一度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但始终没有解决方案。项目太大,没有新开发商愿意接手盘活项目,导致业主们只能自救,多次筹款,仍未能完工。不得已,五十多户业主住进了四面漏风的烂尾楼。

别样幸福城并不是个例,单是昆明一个城市就有40多个烂尾项目。而“烂尾楼之都”南阳,更是烂尾楼遍地,烂尾楼盘数超过300个。

维权是一条看不到尽头的漫长的路,没有专业法律背景,且不足够团结的业主们,注定在维权路上跌跌撞撞。但反观开发商的法务团队,哪一个都是精英云集。以业余对专业,以散漫之众对精英团队,胜负并不难判。

买新房如何避坑

现在年轻人买房,多倾向于买新房,但新房一般为期房,有一定的烂尾风险不说,交房时总怕遇到奇葩事儿。因此,买新房的时候一定要慎重选择。

比起奇葩交房,让业主“走投无路”的还要属烂尾,所以在选房初期,一定要选资金实力强的大开发商。了解开发商开发过的楼盘质量,优选往期楼盘口碑好、质量好、交期准,没有维权事件的开发商。

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再三确认条款清晰,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条款中,尤其是对于层高、延期交付、建筑质量等重大条款,务必清晰明确。开发商宣传册、视频、样板房照片以及小区的规划图等宣传资料也要一并保存作为合同附件,避免后期维权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据。

对于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最终交付以政府规划或最终确定的示意图为准”之类的约定,一旦签订,未来在遇到设施配套与宣传不符时可能会维权困难。

交房阶段,验房前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等相关验收表格。

证件齐全,才能签署入住单。如果证件不齐全但确实被强制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再就是要谨防开发商乱收费。物价局已对入住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收楼时提前了解物价局的相关收费规定,带上应缴费用表,与开发商要求的款项相对照。若发现不合理收费,向开发商指出,必要时可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

另外,房产证难办、房屋属性住宅变公寓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在购买伊始,除了仔细研究合同条款之外,检查楼盘的五证一书也尤其重要。一旦住宅变公寓,影响落户不说,最重要的是无法获得学位资格。

买房不易,买新房时务必要小心再小心,谨慎再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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