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与舆论,都不应成为遮住真相的迷雾

近日,有企业员工在过年期间遭遇同事酒后烟头烫脸事件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受到网友的广泛关注。

酒精与舆论,都不应成为遮住真相的迷雾

近日,有企业员工在过年期间遭遇同事酒后烟头烫脸事件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受到网友的广泛关注。

这一事件发生在2月5日,高某某组织同一项目组十几人聚餐,高某某喝至兴起,竟在众人面前两次烫伤刘某脸部,并说出侮辱性言语,行为恶劣。

这一事件能在网上广为传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件事本身就非常魔幻。在电视剧中看过一些黑帮、古惑仔用烟头烫对手脸的,也看过一些职场争斗戏,但真正在现实中看到职场同事仅仅是有一点上下级关系,就拿烟头烫脸的,属实是第一次。

艺术来源于现实,这句话真的没错。

酒精与舆论,开解不了“小权者”的暴力罪

在“烟头烫脸”事件中,有一个小细节,高某某在事后道歉时表示自己是在喝了酒不小心烫伤,有点借酒来开解自身所犯下的过错的意思。如果高某认为酒能开解自身过错,解释自己的荒诞行为,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酒品即人品。从科学角度来说,喝酒之后,酒精能麻痹并刺激人的大脑,抑制大脑的分析克制领域,会让人做出一些平时想干但不敢干的事情。所以,“酒壮怂人胆”“酒后吐真言”并不是没有科学依据,酒其实就是人品的“放大镜”。

而高某某,只是在工作上与刘某某是直属上下级关系,为了展示自己手中所有的“小权”,在十多人面前对37岁的刘某两次烟头烫脸,虽是酒后起冲突,但也是其心中所想。

另外,近两日,“烟头烫脸”事件在网络上发酵,有关这一事件的舆论导向,却逐渐偏向“企业包庇高管”、“企业纵容职场暴力”,舆论指责方向好像逐渐开始导向企业,而非犯错误的高某某本人。

在全民媒体时代,每一个人的发声可能都会散发出巨大的影响力,但也容易受到舆论操控,沦为别人进攻的工具。例如此前的广州小女孩被老师体罚吐血事件、四川女医生被13岁男孩猥亵受舆论影响跳楼事件等。这些事件都存在着舆论翻转、导向偏颇。

而此次员工烟头烫脸事件,舆论导向在这两天同样存在导向偏颇。不过,这些指责企业包庇的言论,在警方这一具备权威性、公信力的媒体发声之后,也就不攻自破。警情通报在今天已经发出,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已经被刑事拘留,人们应该关注的还应是加害者本人。

酒精与舆论,都成为不了为施暴者开解罪过的手段。

对故意伤害说不,社会企业法律的三重制裁

高某某在聚餐中公然对刘某二次烟头烫脸,让刘某在身体和精神上都受到伤害,这一行为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在职场,亦或是在法律中,都是一件非常恶劣的事情。

在社会上,这一事件引起大众的关注。现在在知乎、微博等内容平台,高某某受到来自大众的谴责,在社会舆论层面,高某某无疑已经处于“社死”状态。

在职场上,高某某酒后冲突事件属于典型的职场暴力。其所属企业表示对职场暴力坚决抵制,并承担起惩治施暴者、关怀受害者的企业责任。

在其公司对后续事件的通报中可以看到,事件发生后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免去伤人者高某某的所有职务,工会、高层领导高度重视,与刘某一直保持联系,倾听其各项诉求。

舆论上关于“企业包庇高管”的言论也随着今日警方公布的的警情通报不攻自破。由于企业需要配合警方调查,不能第一时间宣布对于高某某的处理情况,在这一期间,企业在帮助受害者的同时还要承担来自舆论的攻击。

在今日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后的当天,高某某所属企业也紧随其后公布了对其的处理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相关员工处罚办法对高某某解除了劳动合同,并立即执行。此举可见其公司是坚决抵制简单粗暴的沟通行为,且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和重视。

在法律上,高某某的行为很明显属于故意伤害,已经涉及刑事犯罪。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对伤害人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行政拘留和罚款)。据警方3月24日通报,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办理中。

如今是文明社会、法制社会,在公共场合,在他人面前,带有侮辱性质的去伤害别人,高某某被社会、企业、法律三重制裁,这才是应有的结果。

写在最后:

有时候,真的感觉我们确实处于一个非常魔幻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有作恶者亦有良善者,从这次员工冲突事件中,有些是值得我们警醒,酒精与舆论,都不应成为遮住真相的迷雾。其次企业在配合警方履行其企业责任时,大众暂且看到的未必是真相。

最后。我要说的是每个人都可以发声,但一定要学会增加自己的判断能力,谨慎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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